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》和州委、州政府《关于进一步推动旅游业跨越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州委、州政府决定6月23日-28日在合作市举办首届香巴拉旅游美食文化节。
一、指导思想
本次大赛坚持“继承、发扬、开拓、创新”的方针,突出创新,以搭建美食平台,展示特色商品,宣传民族文化,塑造旅游形象为目的,全面提升九色甘南香巴拉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。
二、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1年6月23 日—28日。
地点:合作市香巴拉文化广场、甘南饭店、玛曲西路、香巴拉大酒店、合作影剧院、州歌舞剧院、州旅游局。
三、组织机构
本次香巴拉旅游美食文化节由州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主办,州委宣传部、州旅游局、州经信委、州商务局、州工商局、州文体局、州卫生局、州广电局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团州委、州妇联、甘南日报社、州旅游协会和合作市政府等单位承办。为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“美食节”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组委会”),名单如下:
组委会顾问:陈建华 州委书记
毛生武 州委副书记、州长
丹智草 州政协主席
组委会主任:楚才元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
州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
组委会副主任:柳 鹏 州委副书记
州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
周党生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
州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
王 勇 州政府副州长
州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
拉 代 州政协副主席
州旅游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
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甘南州旅游局,具体负责策划、组织、协调、落实。
办公室主任: 王 勇 州政府副州长
副 主 任:曹世清 州旅游局局长
敏占彪 州经济信息委员会主任
张明民 州商务局局长
全永康 州文化出版和体育局局长
周寿科 州卫生局局长
石进吕 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
严和平 合作市副市长
王 武 州药品监管局局长
四、活动内容
本次活动分为名宴比赛暨服务之星比赛、名小吃比赛、导游大赛、旅游商品展示比赛、甘南之歌比赛和西餐展示、九色甘南香巴拉摄影优秀作品暨旅游资源展。
1、名宴比赛暨服务之星比赛
组 长: 张明民
副组长: 杨有友、庹兴峰
比赛时间:6月23日14:30—17:30
6月24日08:30—17:30(公众展示)
比赛地点:甘南饭店南1楼
2、名小吃比赛
组 长: 周寿科
副组长: 王武、李青为、杨小青
比赛时间:6月22日—28日
比赛地点:玛曲西路(甘南饭店旁)
3、西餐展示
组 长: 达 茂
副组长: 孔卓玛、闫克华
比赛时间:6月24日8:30—11:30
14:30-17:30(公众展示)
比赛地点:香巴拉大酒店藏餐厅
4、导游大赛
组 长: 王卓玛
副组长: 王一琼、胡寿红
比赛时间:6月23日—26日
8:30-11:30,14:30-17:30(公众开放)
比赛地点:州旅游局6楼会议室
5、旅游商品展示比赛
组 长: 敏占彪
副组长: 孔卓玛、王一琼
比赛时间:6月23日—28日(6月24日后对公众开放)
8:30-11:30,14:30-17:30
比赛地点:甘南饭店南二楼
6、甘南之歌比赛
组 长: 全永康
副组长: 杨成生、尕玛道吉
比赛时间:6月25日—27日
比赛地点:州歌舞剧院排练厅
7、九色甘南香巴拉摄影优秀作品暨旅游资源展
组 长: 曹世清
副组长: 张学虎、常铭
比赛时间:6月23日—28日
比赛地点:香巴拉文化广场
五、奖励
(一)名宴比赛
金奖一名,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。并由甘肃省烹饪协会授予“甘肃省特色名宴”称号。
银奖二名,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金8000元。
铜奖三名,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金6000元。
由州商务局、州工商局、州旅游局颁奖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金;在名宴比赛中的礼仪服务人员评选出三名“旅游行业服务之星”,由州旅游局、州商务局授予“旅游行业服务之星”称号,并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金800元;另外评选 “甘南特色名菜”、“甘南精品藏餐”,由州商务局、州工商局、州旅游局颁奖颁发奖牌。
(二)名小吃比赛
采取大众投票与评委评分相结合的办法,评选“甘南名小吃”,由州旅游局、州商务局、州工商局颁奖颁发奖杯、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元。
凡参加名小吃的企业均授予“甘南特色小吃”称号。
(三)导游大赛
一等奖1名,州旅游局、州人力资源局授予“全州旅游行业技术能手”称号;团州委授予35岁以下的选手“全州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;州妇联授予女性选手“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。
二等奖2名,州旅游局、州人力资源局授予“全州旅游行业技术能手”称号;团州委授予35岁以下的选手“全州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;州妇联授予女性选手“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。
三等奖3名,州旅游局、州人力资源局授予“全州旅游行业技术能手”称号;团州委授予35岁以下的选手“全州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;州妇联授予女性选手“巾帼建功标兵”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,1000元。
单项奖5名,最佳形象奖、最佳口才奖、最佳讲解奖、最佳才艺奖、最佳人气奖各1名,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元。
凡参加导游大赛的个人均授予“优秀讲解员”称号。
(四)旅游商品展示比赛
金牌一名,州经信委、州旅游局颁发奖牌、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。
银牌二名,州经信委、州旅游局颁发奖牌、荣誉证书和奖金7000元。
铜牌三名,州经信委、州旅游局颁发奖牌、荣誉证书和奖金5000元。
设最佳创意奖二名,州经信委、州旅游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3000元。
凡参加旅游商品展示的企业均授予“旅游商品(纪念品)生产定点企业”称号。
(五)甘南之歌大赛
一等奖1名,州文体局、州旅游局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金5000元。
二等奖2名,州文体局、州旅游局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金2000元。
三等奖3名,州文体局、州旅游局颁发奖杯、证书和奖金1000元。
凡参加甘南之歌大赛的个人均被授予“青年歌手”称号。
(六)组织奖。对在本届大赛中组织工作成绩优异的县市和小组,组委会颁发奖牌。